氢氧化钠
,化学式为NaOH,俗称烧碱、火碱、苛性钠,为一种具有很强腐蚀性的强碱,一般为片状或颗粒形态,易溶于水(溶于水时放热)并形成碱性溶液,另有潮解性,易吸取空气中的水蒸气和二氧化碳。NaOH是化学实验室其间一种必备的化学品,亦为常见的化工品之一。纯品是无色通明的晶体。密度2.130g/cm3。熔点318.4℃。沸点1390℃。工业品含有少量的氯化钠和碳酸钠,是白色不通明的晶体。有块状,片状,粒状和棒状等。
产品详情
危险性概述
危险性类别:第8.2类 ,碱性腐蚀品。
侵入途径:吸入、食入、眼睛和皮肤接触。
健康危害:本品有强烈剌激性和腐蚀性。剌激眼和呼吸道,腐蚀鼻中隔;皮肤和眼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,其特点为:使组织脂肪皂化,形成可溶性化合物,使组织损害不断深入;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,粘膜糜烂、出血和休克。
环境危害:对水体可造成污染。
燃爆危险:本品不燃,具强腐蚀性、强刺激性,可致人体灼伤。
第三部分 成分/组成信息
纯品:[ ] 混合物:[√]
化学品名称:氢氧化钠
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№
氢氧化钠 ≥30% 1310—73—2
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
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30分钟。就医。
眼睛接触:立即提起眼睑,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不少于30分钟。就医。应特别注意角膜穿孔的可能。
吸 入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
食 入:用水漱口,给饮牛奶或蛋清、稀释的醋或柠檬汁。就医。
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
危险特性:本品不会燃烧,具有强腐蚀性。与酸发生中和反应并放热。对铝、锌和锡有腐蚀性,并放出易燃易爆的氢气。
有害燃烧产物:无资料。
灭火方法及灭火剂:用雾状水、砂土、ABC干粉扑救。
灭火注意事项:须防止物品遇水产生飞溅,造成灼伤。
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
应急处理:隔离泄漏污染区,限制出入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(全面罩),穿防酸碱工作服。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。
消除方法:小量泄漏,可以用大量水冲洗,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。大量泄漏,用土围堰,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
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
操作注意事项:密闭操作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,穿橡胶耐酸碱服,戴橡胶耐酸碱手套。远离易燃、可燃物。避免与酸类接触。搬运时要轻装轻放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。稀释或制备溶液时,应把碱加入水中,避免沸腾和飞溅。
储存注意事项:储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良好的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包装必须密封,切勿受潮。应与易燃物或可燃物、酸类等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。
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/个体防护
最高允许浓度:中国MAC(mg/m3):0.5
前苏联MAC(mg/m3):0.5
监测方法:酸碱滴定法;火焰光度法。
工程控制:密闭操作。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。
呼吸系统防护: 可能接触其蒸汽时,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或自吸式长管面具。必要时,佩戴空气呼吸器。
眼睛防护:呼吸系统防护中己作防护。
身体防护:穿橡胶耐酸碱服。
手 防 护:戴橡胶耐酸碱手套。
其他防护:工作场所禁止吸烟、进食和饮水,饭前要洗手。工作完毕,淋浴更衣。注意个人清洁卫生。
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
外观与性状:无色或微带黄颜色的液体,允许有少量结晶状沉淀。
PH值:无意义
熔点(℃):318.4
相对密度(水=1):2.12
沸点(℃):1390
相对蒸气密度(空气=1):无资料
饱和蒸气压(kPa):0.13(739℃)
临界温度(℃):无意义
临界压力(MPa):无意义
闪点(℃):无意义
爆炸上限%(V/V):无意义
爆炸下限%(V/V):无意义
引燃温度(℃):无意义
辛醇/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:无资料
溶解性:易溶于水、乙醇、甘油,不溶于丙酮。
主要用途:用于肥皂工业、石油精炼、造纸、人造丝、染色、制革、医药、有机合成等
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
稳定性:稳定
禁配物:强酸、易燃或可燃物、二氧化碳、过氧化物、水
聚合危害:不能发生
避免接触的条件:潮湿空气
分解产物:可能产生有害的毒性烟雾。
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
急性毒性:无资料。
刺激性: 家兔经眼,1%重度剌激。家兔经皮,50mg/24小时,重度剌激。
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
生态毒性:由于呈碱性,对水体可造成污染,对植物和水生生物应给予特别注意。
生物降解性:无资料。
非生物降解性:无资料。
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
废弃物性质:危险废物
废弃处置方法:中和、稀释后,排入废水系统。
废弃注意事项: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。
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
危险货物编号:82001
UN编号:1823
包装标志:腐蚀品
包装类别:Ⅱ类
包装方法:固体可装入0.5毫米厚的钢桶中严封,每桶净重不超过100公斤;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;螺纹口玻璃瓶、铁盖压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金属桶(罐)外普通木箱;螺纹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(罐)外满底板花格箱、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:镀锡薄铜板桶(罐)、金属桶(罐)、塑料瓶或金属软管外瓦楞纸箱。
运输注意事项:铁路运输时,钢桶包装的可用敞车运输。起运时包装要完整,装载应稳妥。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、酸类、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。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
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(国务院第344号令,2002年3月5日起实施)。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([1996]劳部发423号)等法规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、生产、储运、运输、装卸等方面均做了相应规定;国家标准GB13690-2009《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》将该物质划为第8.2类碱性腐蚀品。国家标准GB Z 2-2002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》对工业卫生指标作出相应规定。本说明书的编写按国家标准GB16483-2008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》。其它法规:隔膜法烧碱生产安全技术规程(HGA001-8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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